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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首笔跨境电商出口“9810”交易
发布时间:     2021/8/3 1

7月20日消息,近期,成都涛祥富丽科技有限公司收到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高新区税务局的一笔“9810”(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模式报关出口货物退税款,这是成都首单“9810”新政后,通过全流程完成的第一笔交易。  

成都完成首笔跨境电商出口“9810”交易.jpg

据悉,成都涛祥富丽科技有限公司在电商平台LAZADA开设旗舰店,一位越南消费者购买了一台投影仪,该公司与合作的物流企业顺丰国际,向海关进行了9810海外仓报备、产品审核、电池报告等多方面的报备,于6月23号发出货物。  

6月30日,货物被准予出关向越南报备海外仓发货,并于2021年7月6日完成越南海关通关进入海外仓,并在当日交由当地本地配送进行派送,客户次日收到商品。  

资料显示,跨境电商B2B出口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境内的企业通过跨境电商平台与境外企业达成交易后,通过跨境物流将货物直接送达境外企业的直接出口方式(9710监管模式);另一种是境内企业将出口货物通过跨境物流送达海外仓,通过跨境电商平台实现交易后从海外仓送达购买者的出口海外仓方式(9810监管模式)。  

上个月,海关总署发布公告,为认真落实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培养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促进跨境电商健康有序发展,助力企业更好开拓国际市场,经研究,决定在现有试点海关基础上,在全国复制推广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  

根据成都全球跨境电商服务资源中心数据显示,今年1-2月,成都跨境电商交易规模为59.61亿元,同比增长115%,是外贸进出口总额增长幅度的5倍。